1、寻衅滋事罪有什么行为
寻衅滋事罪所涵盖的一般情况下的不当行为,主要囊括:对别人进行无理由的暴力攻击,情节特别恶劣者;对别人进行追赶、阻挡、谩骂与恐吓等不当行为,同样会致使社会秩序被扰乱且情节极其恶劣者;恣意霸占别人财物或强制索取别人物品,甚至对公私财产导致紧急损害者;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致使公共场合秩序紧急失去控制者。这类行为都对社会秩序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和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便殴打别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紧急的;
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合秩序紧急混乱的。
纠集别人多次推行前款行为,紧急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以下是寻衅滋事构成犯罪中所涉及到的额外加重原因:
(1)采取极其残酷、狠毒方法进行暴行的;
(2)在推行暴力行为过程中用了凶器;
(3)多次无缘无故地伤害别人,这既能够意味着多次伤害同一受害者,同时还涵盖了多次施害于不一样的个体;
(4)由于先前的恶意暴力行为过去同意过治安处罚,然后第三不当侵害别人的;
(5)一次性对多个无辜者进行暴行的;
(6)对弱势人群进行攻击的;
(7)在暴行中不慎导致别人轻伤的;
(8)在没任何理由的状况下任意伤害别人,致使受害人自杀等严酷结果的;
(9)以暴力行为为乐趣,同时带有明显的侮辱意味的;
(10)在社会秩序紧急混乱的局面下制造暴力冲突,使公众的情绪陷入深深的惊恐当中,或者在群众性的集会活动中肆意对别人推行攻击,亦或是在公共场所引发大规模的混乱。《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便殴打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紧急的;
(四)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合秩序紧急混乱的。
纠集别人多次推行前款行为,紧急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寻衅滋事罪中伤人如何判
关于寻衅滋事罪中的伤害案件所涉及的刑事审判过程及判决结果的问题,需要依据实质状况进行具体剖析。假如在这样的情况下导致别人遭到轻伤,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假如该犯罪分子在此过程中多次聚集、组织别人推行类似的暴力行为,并对社会公共秩序导致紧急破坏的话,那样其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且大概同时还要缴纳相应金额的罚金。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犯罪事实本身、犯罪性质及其恶劣程度与对于社会公共利益所带来的潜在威胁大小等原因。因此,针对你提及的事例,大家强烈建议你向有关范围的专业律师寻求更详细的法律咨询建议。
寻衅滋事罪一般涉及无故暴力攻击别人,情节恶劣;追赶、阻挡、谩骂、恐吓,扰乱社会秩序且情节紧急;霸占或强索财物,损害公私财产;与在公共场合制造混乱,致秩序失去控制。这类行为紧急威胁并破坏社会和谐与秩序。